一、依据和适用范围
本专业技能考核标准方案的制定,是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若干意见》(辽教发[2005]13号)和教育部职成教司组织编写的《中等职业学校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版),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实际而确定的。
本考核大纲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入学考试(技能部分),旨在为考生提供复习范围并为考试命题提供依据。
本专业技能考核分为外语口语测试和服务技能两部分。服务技能考核包括客房服务技能和餐厅服务技能两部分内容。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本大纲确定的技能考核内容分为外语口语测试和饭店服务技能两大部分。分值比例为外语口语测试30%,饭店服务技能70%。
1.外语口语测试
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主要考核总台、客房、餐厅日常服务用语。要求考生能用外语进行一般性对话、交谈、正确辩音,并读懂一般的非专业英语短文。参考教材:英语口语测试题范围参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英语1、2》(基本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饭店服务技能
(1)客房服务技能:主要考核西式做床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并要求考生简单掌握:客房主要设备、工具的使用与保管;客房服务的主要程序;客房卫生工作操作程序等。
(2)餐厅服务技能:主要考核托盘、摆台、斟酒、上菜、摆菜、折花及就餐服务。
三、考核形式、时间
(一)考核形式
外语口语测试主要采取口试会话形式;饭店服务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现场实际操作和相关知识解答的方式(以现场实际操作为主)。
(二)考核时间
1.外语口语测试10分钟。
2.饭店服务技能考核时间20分钟。
四、评分要求
1.外语口语测试共30分。根据考生的语音、语调、语气、语速和回答问题是否正确、流利分别制定赋分标准。
2.饭店服务技能考核共70分,其中客房服务技能和餐厅服务技能各占35分。客房和餐厅服务技能考核将根据具体考核项目制定相应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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