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人员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总分及单科分数 达到国家 B 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 及接受我校调剂通知的调剂考生。
2 、 我校将近期另外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考生来我校参加复试,如果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主动与院系联系。
二、复试安排
1 、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4 月 9 日 上午 8 : 00 —下午 17 : 00 地点为研究生学院(经法楼 B 区 6 楼 607 室)。
2 、复试考试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4 月 9 日 |
全天 |
报到、资格审查 |
经法楼 B 区 607 室 |
全天 |
体检 |
校医院 |
4 月 10 日 |
上午: 8 : 00 — 8 : 30
上午: 8 : 50 — 11 : 50
下午: 13 : 00 — 16 : 00
下午: 16 : 00 — 19 : 00
下午: 13 : 00 — 17 : 00
下午: 14 : 00 — 16 : 30 |
外语听力测试(全部考生)
专业笔试(全部考生)
加试科目(一)(加试考生)
加试科目(二)(加试考生)
口语测试(非加试考生)
专业面试(非加试考生) |
地点和分组参见附件 1
地点和分组参见附件 1
学术报告厅
学术报告厅
地点和分组参见附件 2
各院系 |
4 月 11 日 |
上午: 8 : 30 — 10 : 00
上午: 10 : 00 — 12 : 00
下午: 14 : 00 |
专业面试(加试考生)
口语测试(加试考生)
公布成绩、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 |
各院系
地点和分组参见附件 2
研究生学院 |
注:考场规则参见附件 3
三、复试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参加研究生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
① 非应届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军人请带相关证件)、准考证。
②应届本科生携带学生证 及教务处或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 、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予录取)
③携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上下载)。
④享受国家关于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在职少数民族考生,请带上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⑤报考定向、委培考生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⑥同等学历人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
⑦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2 、考生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复试费、体检费等项目自理。
3 、体检。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4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所有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方便调档)
5 、报考外国语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供二外复试科目。
四、其 他
联系人: 陆 老师 陈 老师
联系电话: 0416-3400137 0416-3400139 0416-3400400 0416-3400138 0416-3405835 (传真)
邮政编码: 121000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路 19 号 火车站乘 4 路、 113 路、环路、 8 路、 9 路公交车渤海大学站下车。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八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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