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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要求
1 、《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 199-2010 年)》对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即 “ 到 2002 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 100% ;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学校开课率为 100% ,县(市)或以上学校的开课率为 85% 以上,乡(镇)或以下学校的开课率为 70% 以上 ” 。
2、《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进一步强调“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3、国务院预防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教育部门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中的职责:即负责在全国各类大、中院校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及性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大学、中学健康教育计划,在大学生中适当开展性安全知识的教育;支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艾滋病的监测管理和出国留学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4 、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李岚清副总理多次强调要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强调要从中华民族兴衰、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这一问题。
要贯彻预防为主,要加大预防工作上地投入。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科普知识的普及力度,把知识交给群众,要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岚清同志还特别强调,要重视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并指出,若青少年都有这方面的知识,防治艾滋病的工作即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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