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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岗位职责 研究生学院是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工作和学科建设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总体规划,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印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宣传,组织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的教学、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和教学的一级管理。 四、负责研究生的学籍、成绩和档案管理。 五、组织协调各教学部门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习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教育;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制定并实施研究生各种奖惩规定。 七、执行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组织学位课程考试,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八、 做好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定及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毕业方案的制定和毕业生的派遣。 十、负责对研究生会及团支部的指导工作。 十一、处理研究生工作中的来信来访,组织接待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检查评估及整理保管文件档案和学生档案。 十二、负责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和分配,并检查使用情况。 十三、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学校学科、院系调整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评估检查。 十五、负责组织国家、省、校重点学科的遴选、申报、管理、监督和项目评估验收。 十六、负责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点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七、负责学科建设专家的遴选、聘任和评估。 十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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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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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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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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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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