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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
  
  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是课题工作的开始,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研究能力、审核完成学位论文计划进度、保证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学位论文题目选择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论文工作的质量、时间和效果。因此,研究生在进行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之前,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进行论文的选题工作。

    一、对研究生是否具备开题条件进行审查

  1、各院(系)要按照学校有关成绩管理的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审查,成绩达不到学校要求的,不能开题。
  2 、导师负责审查研究生开题前的文献阅读、方案论证等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题应具备的条件.
  3 、由各院(系)和学校综合考核学生在校表现,不宜继续培养者不能开题。

    二、选题的依据和要求

  1、开拓性原则

    选题要有一定难度,前人没有研究过,或虽已有研究但尚无理想结果,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或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讨,并能有预期成果的课题。


  2、先进性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要有新的见解,或做出创造性成果。

    3、成果的必要性原则

    所需课题应有需要背景,针对实际或科学发展、社会发展需要,即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

    4、成果的可能性原则

    题目大小要适宜,课题的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在时间安排上要留有余地,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成果的可能性。

    5、结合实际原则

    课题应尽可能符合研究生的素质特点和兴趣,尽可能结合导师的指导专长,尽可能考虑必要的资料和实验设备情况,尽可能结合已有的科研任务,尽可能纳入学校的科研计划。


  三、选题工作的时间


  研究生一般在第四学期进入课题。选题工作一般从第四学期初开始进行,于本学期末完成。

    四、选题工作的内容

    1、课题名称;

    2、明确选题的目的、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3、研究生围绕本课题进行必要的调研、收集资料、阅读文献,对文献进行述评,写出文献综述报告,提出研究方案(含理论分析、实验方法、工作计划预测结果),在教研室、研究室范围内做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4、经教研室、研究室审查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工作。

    五、开题报告会

    1、目的审查研究生的选题是否符合要求,目的是否明确,计划是否切实可行,指出存在的问题等,从而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修改与补充,以保证论文质量。

    2、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的来源及选题的依据。着重说明选题经过,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目前的水平和开展研究工作的设想,准备在哪些方面取得进展或突破。如属开发性项目,要解决哪些关键问题,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

    (2)课题的意义和价值。论证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意义和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学术水平;

    (3)课题的基本内容和结构;

    (4)选题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5)现有的研究工作基础,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及其他方面的条件;

    (6)课题完成的总体进度和时间安排,确定的技术路线、实验方法,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预期结果;

    (7)论文工作量和经费的估计,尚需要解决的经费、资料和其他方面的困难。

    3、报告会的组织

    (1)研究生认真填写《渤海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由指导教师审核;

    (2)研究生将开题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送专家小组审查;

    (3)开题报告在院(系、所)或教研室、研究室内进行,由3至5人组成开题报告专家审查小组,由组长主持。对于影响较大的课题,也可以组织校、院(系)级的开题报告会,由主管校长、院(系)研究生主管领导主持会议;

    (4)开题报告会除本教研室、研究室的教师、本专业的研究生参加外,还可邀请校外内有关专家、教师参加,共同审查课题。

    4、报告会程序

    (1)研究生向到会同志做开题报告;

    (2)导师做必要的补充和说明;

    (3)到会同志审查与评议,研究生要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答辩;

    (4)专家组讨论、表决是否同意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5)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的,批准开题报告。对选题不当的,要求研究生限期修改,重做开题报告;

    (6)报告会必须详细记录(用专用记录纸),开题报告讨论通过后,经指导教师、院(系)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处处长签字,方可开始毕业论文的写作工作。开题报告一式五份,研究生、指导教师、所在院(系)、研究生处和档案室备案各一份。指导教师、所在院(系)和研究生处随时按“工作计划”对课题工作进行阶段检查。

    5、报告会时间

    每次报告会约两小时,由教研室、研究室安排,并通知研究生学院。

    六、其它

    1、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题的,要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教研室和院(系)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并按要求在1-2个月内重新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三个月内补做一次。仍未通过者,做中期淘汰处理。未经批准或由于研究生本人努力不够,未能按最后期限完成开题报告者,作中期淘汰处理。如因导师指导不力,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开题报告的,要追究导师责任。

    3、开题报告通过后,各院(系)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报告”送交研究生处。硕士生要按“论文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周至少一次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导师要经常了解、检查、指导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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